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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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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效期限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37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从商标注册实务来看,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即是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后的第二天。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附送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并缴纳续展规费。注册商标续展的程序比较简单,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缴纳规定的费用,即可获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局核准续展注册后,发给注册商标续展注册证明书,发布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并在《商标登记簿》中加注续展登记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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