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在外贸操作中使用说明(出口)
I. 普通情况下的外贸操作假设你的南京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你南京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 1)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 2)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案例分析所得税 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边贸易,南京公司直接南京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的南京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2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
外汇管制 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给到它,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
II. 利用离岸公司进行贸易操作
现在如果你有伯利兹(只是举例,其他香港,英国,BVI等或者其他地区、国家)公司,首先你可以用伯利兹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因为你的伯利兹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相当于“洋行”,也就是中间商的角色。 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这边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南京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 案例分析物流 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南京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你南京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伯利兹公司的合同去报关。
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南京买给伯利兹,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我们要给客户解释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
因为我把我的货运去那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去海关申报好你货物的产品、数量、价值、运到那里,原产地证书后,全部文件齐全了以后,你这个货物才能够交给船务公司,来帮你做个SHIPPING的动作。
外贸单据 没有这些东西,船运公司是没有人敢接这个单的帮你运走,没有报关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运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个报关的程序。报关完交给船运公司,你货运到码头口,船运公司装船集装箱,上船,买保险,开船,运走。那么船运走的时候,船运公司有个收货单交给上海公司。
南京公司把单据速递给美国。但是因为这些单上面所有签收的单位都是伯利兹公司,所以这个时候他必须做一个背书的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提单的程序,就是改一个提货人
那么,客户要是问,那我的货要是去到伯利兹改提单那不是很麻烦?其实这是不需要的,这个货不去伯利兹,这个伯利兹公司是你自己的,这个改提单其实就是你自己改。我自己把提单一改做个背书,背书后我把单据速递给美国,美国客户到时候去码头就能收货。
资金流 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伯利兹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伯利兹公司帐户
然后伯利兹公司再会按照和南京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
这个步骤操作好后,你的南京公司的所得税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
另外留存在伯利兹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
帐户资金 伯利兹公司帐户中的钱怎么用呢,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香港的,你的钱是自由的,可以取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
2)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国内的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帐户内资金可以自由汇给国内、国外、公司、个人,无须提交任何政府批文,报关单,核销单,发票,合同等,相当于个人钱包,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汇个人佣金,因为属于境外帐户所以不受大陆外汇管制,不受到截汇,对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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