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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产品批文申报程序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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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保健食品的申报程序

  国产保健食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初审、初审、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检验:根据产品功能,到卫生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学、稳定性、毒理学、功能学检测,检验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完成企业要求的检测后,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整理申报资料: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整理一套符合评审规范的资料。
  申请初审:到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或卫生局)申请参加保健食品初审。
  产品初审后,根据初审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许可后,到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申请参加卫生部终审。
  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对申请终审的产品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终审要求的,组织安排卫生部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会的终审。
  终审结束后,评审会如认为产品符合或基本符合保健食品的要求,则企业根据评委会的意见,对产品质量标准或标签、说明书等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将产品资料送至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将产品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或直接进入上报卫生部批复流程。如评委会认为该产品需补做某些试验,或应提供某些重要资料,则该产品可能会重新参加大会评审。如评委会认为该产品不宜作为保健食品申报,则在报请卫生部同意后,通知企业领取不予批准意见通知书。
进口保健食品的申报程序
  进口保健食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此程序与国产保健食品的申报程序类似,不同之处在于:
 ①不需进行初审;
 ②在当前必须到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进行各项检测。
 
 

申报保健食品时需提交的资料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保健食品申请表。
(2)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4)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5)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需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6)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7)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8)国内外有关资料。
(9)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特殊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申报资料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保健食品的名称可以采用主要配方原料或主要功效成分,主要功能作用、产品形态的组合命名,也可以商品名称命名。名称要简洁、通俗。如××降脂口液、××减肥茶、××降糖奶粉、××花粉等等。
  ②申报资料最好包括产品的一个概括说明。
包括国内外有关研究概况、配方依据以及功能作用机理,以便使审查人员对产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概述要简单明了,不需太长,但要论述清晰。
  ③国内外有关资料应针对性强, 尽量包括最新研究资料最好有一份国内外文献资料的简单综述。
  ④关于上述(9) 所要求的特殊材料包括
  a.经菌类经人工发酵制得的菌丝体或菌丝体与发酵产物的混合物为原料的(如冬虫夏草菌丝体),必须提供所用菌株的鉴别报告及稳定性报告。
  b.以微生物类为原料的(如双歧杆菌、乳酸杆菌等),必须提供菌株的鉴定报告及菌株的稳定性试验报告。菌株不得有退化变异现象,同时应提供菌株是否有耐药因子等有关问题的资料。
  c.以藻类(如螺旋藻、动物及动物器官(如蚂蚁、熊胆)等为原料的,必须提供品种鉴定报告。
  d.以从动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有效物或生物、化学合成物为原料的,需提供物质的理化性质、毒理学试验报告及在产品中的稳定性试验报告等资料,并尽可能地提供该物质的化学结构式。
  e.对具有抗疲劳、改善性功能、促进生长发育等作用的产品,需提交有关兴奋剂和激素水平的检测报告。

保健食品申报的周期
  保健食品申报的周期,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①评审周期;
   ②检验周期;
   ③资料准备情况;
   ④评审政策。
  国家行政审批部门保健食品的评审会议,每年4次,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的中下旬。
  保健食品的检测周期请参见技术检验项目及检验周期部分。
  资料准备的情况,会影响申报的周期。如果资料准备较好,评委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修改,则可缩短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
  评委会可能会对某些技术问题提出新的看法,需要补充试验,或需要申报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则可能会延长申报周期。
  总之,如想缩短保健食品申报的周期,则需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但不排除会受到评审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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