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系统集成必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社保清单
2、三年有梯增财务报表(审计过的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软件研发费用、系统集成费用等的占比说明
3、企业独占经营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或著作权证书)
4、近三年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的合同(4000万以上)
5、20个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证书
6、负责系统集成的副总经理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
7、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
8、ISO9001证书及完备的实施记录
9、企业的培训记录、三年的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集成资质三级的基本条件: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4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135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3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 、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近3年内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二、人员的资质要求:不少于7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其中1人为高级项目经理。